行李托运须知
 乘客行李损坏赔偿
 行李保安措施
 不得手提必须拖运之物品
 搭机禁止携带物品(危险物品须知)
 搭机乘客托运活生动物作业说明
行李托运须知
一、手提行李规定
1) 依『民航局 - 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第44条内容之规定,本公司订定『每位搭机乘客允许携带一件手提行李进入客舱, 其行李应置于乘客座椅下或客舱行李柜内,以避免滑动或掉落。
2) 依据本公司使用机型及客舱空间设备考量,手提行李之长x宽x高 分别限定为 55cm x 35cm x 23cm(包含行李轮子及把手等),重量不得超过 7 公斤』。
为确保飞航安全,尺寸过大、过重、无法置于乘客座椅下方或客舱乘客行李柜内之手提行李,本公司将强制改为托运行李办理。
3) 除手提行李之外,乘客上可携带下列个人用品登机:如钱包、外套、手提计算机等物品。

二、托运行李规定
1) 国内线:商务舱免费行李限额为 20 公斤,经济舱为 10 公斤。
2) 国际线:商务舱免费行李限额为 30 公斤,经济舱为 20 公斤。
3) 乘客托运行李之单件行李重量最多不可超过 32 公斤为限,如超过32公斤之单件行李限制重量时,将请乘客分件办理托运。
4) 乘客托运行李超过免费运送之限制重量时,本公司将依乘客所搭乘之航线收取行李超重费用,相关收费标准及详细收运细则请洽远东航空公司
5) 托运行李其长、宽、高之任一边长度不得超过 158 公分以上。
6) 乘客托运易碎物品时,请先自行妥善包装后再行交运,本公司将请乘客签妥切结书后受理托运。托运之行李如包装不完整或易破碎易损害等,本公司将拒绝载运该件行李。
7) 托运之行李中,请勿放入钱币、珠宝、银器、可转让之有价证券、公债、股票、贵重物品、样品或商业文件等物品,以免不慎遗失。
8) 易燃物品类、高压缩罐、腐蚀性物品、磁性物质、毒性物料及其它影响飞航安全之物品禁止手提或托运上机。
9) 因受客舱空间限制因素,婴儿手推车及乘客自用轮椅等物品将以托运行李方式处理。
10) 托运行李时需领取行李牌: 本公司对运送之行李,仅负交付与持(行李)票人之责任,托运人应凭本公司发给之行李票,提取托运之行李。行李牌如有遗失,须有确切之证据及无其它乘客提出异议,经七日后,始可请求交付。
11) 榴槤虽为水果之王,但其浓郁的味道不为全体乘客所接受,为顾及大众乘客权益,本公司禁止携带榴槤上机或办理托运。
 

三、客舱占位行李规定
1) 乘客携带特殊物品而又不便托运的行李(例如:大件行李、乐器、高价物品、易碎物品、神像及骨灰坛等),或乘客携带特殊物品且拒绝托运时,则须先购买一个座位放置其行李。
2) 基于载运安全,客舱占位行李尺寸及重量限制如下:
(1)属细长型底部须放置地板上斜靠于座椅者,可接受长、宽、高为150cm*40cm*20cm。
(2)若属宽厚物品需放置在椅子上者,可接受长、宽、高为105cm*40cm*40cm。
(3)每个座位仅可放置一件有完整包装之行李,且每件行李重量单件不得超过45公斤。
(4)乘客携带客舱占位行李,需自备妥善外包装,其包装袋应为非易破裂材 质,且该包装袋上应备有把手或扣环等.以便让空服组员可以穿越把手妥善綑绑固定。如客舱占位行李之外包装于机上无法妥善固定,本公司将请乘客将该行李以托运方式办理。

3) 客舱占位行李收费标准:每一个占位之客舱占位行李,乘客需购买一张该舱等全额之票价。
4) 因飞航安全考量,相关座位安排由本公司作业人员视机型规定排定,无法受理乘客选位服务,敬请见谅。
5) 乘客若有携带大件客舱占位行李,请于订位时事先告知订位中心人员。
6) 乘客于柜台办理报到作业时,请主动告知有携带大件客舱占位行李,若乘客于报到柜台未告知有携带客舱大件行李,而自行将该行李携带进入客舱,则本公司将不受理该件行李进入客舱及临时办理客舱占位行李收运服务,并将会请乘客将该行李以托运方式办理。
乘客行李损坏赔偿
1) 乘客于领取行李时若发现行李损毁或物品遗失,请立即通知本公司现场服务人员协助办理。

2) 行李损坏赔偿说明

(1)手提行李:手提行李是指由乘客自行带入客舱保管的行李,故本公司将不负手提行李遗失损害的责任;如果您的手提行李的损害是因为本公司疏失所造成,将依实际损害计算,但每一乘客最高不得超过新台币二万元整。
(2)托运行李:搭机乘客之托运行李于运送途中,如因本公司之作业因素遭致遗失或毁损者,本公司将依民用航空法所订定之『航空客货损害赔偿办法』之规定执行赔偿乘客损失,按实际损害计算,但每公斤最高不得超过新台币一千元整。如为行李性质因素、下列托运行李免责通告所述或可归责于乘客本身者,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之责任。

3) 托运行李免责通告
对于您的的托运行李,本公司及地勤代理公司均会尽心妥善处理,但仍然会偶有非本公司所能管控的因素,进而造成行李的损坏及磨损是无可避免的(如行李寄运中正常的滚动及行李相互接触等),因此本公司对下列非能管控的行李损坏、轻微行李损伤及行李本身之异常项目,恕无法接受申诉赔偿处理,敬请谅查。

(1)特殊或贵重物品:
提醒搭机乘客于托运之行李中,请勿放入钱币、珠宝、银器、可转让之有价证券、公债、股票、贵重物品、样品、计算机、电子器材或商业文件等物品,以免不慎遗失。对于此类物品于托运过程中发生遗失、延迟、毁损及相关损失将不负赔偿责任。
(2)易损坏物品:
提醒搭机乘客如欲托运易碎或易损坏之物品时,请自行使用合适、坚固的行李箱或坚硬的包装物件妥善包装您的行李,确定在正常运载的时候不会破损或导致内容物受损后再交付托运。对于以纸箱、购物袋或未妥善包装之行李,乘客将需自行承担内容物掉落、遗失及受损之风险。
(3)行李箱轻微损伤项目:
 (a)行李箱把手及锁头
 (b)行李骨架及外壳凹陷
 (c)行李箱拉链及托带
 (d)行李箱刮伤及磨损
 (e)行李箱滚轮及镶边
 (f)行李遭隐藏性物品污染
(4)行李本身之异常项目:
 (a)行李箱本身无法负荷之过重行李导致损坏。
 (b)因未妥善包装而造成内容物之损坏。

行李保安措施
1) 乘客办理行李托运前应先完成划位手续取得登机证明,本公司作业人员在确认行李托运人之登机证及身分证件后,方能协助乘客办理行李托运服务。
2) 为维持飞航安全,对于不能置于手提及随身行李内之安全限制物品(如刀、剪、球竿等),请乘客事先改放置于托运行李内办理托运。如经航警安检人员检验判定为不得手提必须拖运之物品,将由本公司?乘客办理安全限制品托运。
3) 基于保存需求及安全性等考量,对于无法携带上机之安全限制品或危险物品等,本公司不提供行李暂存保管之服务。
不得手提必须拖运之物品
1)搭乘国内航线
(1)旅游用品类:发胶、定型液、医用含酒精之液态瓶装物、防蚊液等,每瓶不得超过○.五公升(斤),总量不超过二公升(斤)者,得托运上机(乘客得随身携带一瓶不超过○.二五公升之发胶或定型液)。
(2)含酒精饮料:乘客如携带含酒精性饮料搭机时,须有完整之包装,酒精浓度(%VOL)在24%以上但不超过70%者,每位乘客得携带总量不得超过五公升(含手提及托运),总量超过五公升或酒精浓度超过70%者本公司拒绝收受。
(3)工具棍棒类:各种质料之棍棒、高尔夫球杆、钓鱼竿、各类刀具,运动用弓箭、观赏用宝剑、防身喷雾器、玩具枪等可能转变成为攻击性之物品及经主管机关核准之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所属之各类枪械、弹药、刀械类武器。
2)搭乘国际航线
请参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安检规定
搭机禁止携带物品(危险物品须知)
根据交通部民航局「禁止搭机乘客手提或托运上机物品」规定。为确保飞航安全,以下物品请勿放置于行李箱内或携带上飞机 :
1) 压缩气体(无论是否易燃或有毒):如液化氧、纯氧、罐装瓦斯、潜水用氧气瓶、喷漆、 杀虫剂等。
2) 腐蚀物(剂):如强酸、强碱、水银、及含水银之器具、铅酸电池等。
3) 爆裂物:各类枪械弹药、烟火、爆竹、照明弹等。
4) 易燃品:如打火机、火柴、油漆、点火器、涂料、稀释剂、汽柴油等燃料油。
5) 放射性物品。
6) 具防盗警铃装置之公事包或小型手提箱。
7) 氧化物品:如漂白剂(水、粉) 、双氧水等。
8) 毒物(剂)及传染物:如杀虫剂、除草剂、活性滤过性病毒等。
9) 其它违禁品:如磁化物(磁铁) 、具攻击性及刺激性物品(如刀剑棍棒类、弓箭、防身喷雾器等)。
10) 其它依国际空运协会(ITAT)规范之影响飞航安全之物品。
搭机乘客托运活生动物作业说明
1) 一般航线乘客托运活生动物作业说明 本公司受理搭机乘客托运活生动物仅限承运家庭饲养之猫、狗两类宠物外,其它各类活生动物均不受理收运。
2) 乘客如欲托运宠物时应先自行准备安全、清洁、坚固之宠物运送笼具。同时为顾及托运宠物之舒适度及安全需求,每一笼具以装载一只宠物为限。栅门须牢固上锁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3) 本公司不接受携带随身宠物(合乎规定之导盲犬不在此限)进入客舱搭机。
4) 搭机乘客活生动物托运不适用免费行李托运原则,相关收费标准及详细收运细则请洽 远东航空公司
5) 犬猫进出金门马祖地区检查规则
A.须先向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高雄分局金门检疫站或基隆分局马祖检疫站申请检查。
B.活生动物托运文件须具备:
(a)申请书(于金门检疫站或马祖检疫站现场填写)
(b)宠物登记证
(c)狂犬病预防注射证明(有效时间30天以上,1年以内)

C.详细办法请参阅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
6) 犬猫类动物进出澎湖地区检查规则
A.须先向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台中分局澎湖检疫站申请检查。
B.活生动物托运文件须具备:
(a) 申请书
(b) 检具狂犬病预防注射证明(有效时间30天以上,1年以内)
(c) 犬只并附宠物登记证
C.详细办法请参阅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
7) 搭机乘客由台湾地区携带植物进入金门、马祖及澎湖等地区时,将受相关防疫检疫规定之管理要求, 详细办法请乘客参阅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之规定办理
8) 国际航线之活生动物办理搭机托运或携带植物入出境相关国家时,必须符合该国之国家规定, 请乘客自行参阅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
◎台湾桃园国际机场动植物防疫检验局
(服务电话: 第一航厦(03)398-2264 第二航厦(03)398-3373)、
◎高雄国际航空站动植物防疫检验局高雄分局
(货运站办公室07-8057790、出境检疫柜台07-8067515、入境检疫柜台07-8057658)及预前往目的地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意见交流回首页
建议使用 800*600 IE 5.5以上版本浏览器观看,以获得最佳效果
远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06 FAT Taiwa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专线:4066-6789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405巷123弄5号 电话:02-2712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