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航空全省机场营业处
站 别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地址
桃园机场 03-3983170 03-3834679 桃园县大园乡航南路15号(二期航厦)
台北机场 02-2715192102-27151924台北市敦化北路340号
高雄机场 07-8012311 07-8033712 高雄市中山四路2号
台东机场 089-362677 089-362456 台东市民航路1100号
花莲机场 03-8265702 03-8261680 花莲县新城乡嘉里村机场1号
金门机场 082-324215 082-327337 金门县金湖镇尚义机场2号
马公机场 06-9228555 06-9228559 澎湖县湖西乡隘门村126号之5
(立荣航空代理)

 旅客划位报到须知
1)国内航线
A、搭乘国内线航班请您携带有照片之身分证明文件(未领有身分证之孩童可携带有照片之健保卡、附有照片之效期内学生证等文件),在柜台划位及登机检查时,均需请您出示证件已备查验。搭乘国际线航班请您携带有效之旅行证件,如护照、签证等。
B、于搭机前事先完成订位手续之乘客,请于飞机起飞前30分钟于报到机场柜台完成划位手续。未事先订位之乘客,若遇班机订位客满,请先参考候补作业说明至各场站候补柜台办理候补作业。
2)国际航线
A、搭乘国际线航班请您携带有效之旅行证件,如护照(至少6个月效期)、签证等。
B、您必须持有效之证件及护照才能至其它国家旅游,某些国家会要求护照至少必须有6个月以上之有效效期。证件资料未齐备之乘客,将可能无法出境或被过境国家、入境国家等拒绝入境。
C、国际航线搭机旅客,建议您应于搭机前事先完成相关订位程序,并请于飞机起飞前60分钟于报到机场柜台完成划位手续。
未携带适当之证件及未能于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将导致您所预定的机位被强制取消,提醒订位搭机乘客特别注意搭机时间等相关规定。

候补作业说明
1) 本公司机位候补作业,视各航线旅客报到情况办理,并不得指定班次。
2) 候补旅客请将姓名填入本公司所提供之当日候补名单内,每一格限填一人,年满二岁以上之孩童需填写一格;请以正楷填写,如有涂改、换名、超出空格、自行划格填写及字迹潦草无法辨识者均属无效。
3) 候补旅客请记住所填写之候补名单页次及序号,本公司现场作业人员将在每班机起飞 前15~20分钟左右,视现场航班级旅客划位报到状况、剩余机位等信息,开始于候补柜台唱号或唱名候补;经唱号或唱名未到者,视同自动放弃候补权益;候补上机位之旅客若未于当日当班次划位者,亦视同放弃 注意:如班机因故延误或异动,本公司将依现场实际状况调整候补作业时间。
4) 远航安信联名卡会员本人享有国内航线优先候补权利(金门、马公航线除外),
~候补唱名顺序~
1.远航安信尊爵白金卡,
2.远航安信白金卡/金卡/普卡,
3.非会员旅客。

如有疑问请洽询现场服务人员,上述文字说明如有未尽事宜以本公司现场作业人员说明为依据。


机坪作业安全提醒
受限于机场设备之服务条件影响,部分航班将可能使用接驳车或无法使用空桥?了您的安全,请乘客在穿越机坪搭机或搭乘接驳车时,依循服务人员之引导或指示登机,切勿自行离开乘客搭机路线接近航机及机场设备并避免在机坪逗留以免发生危害。
提醒您,若于军民合用之机场搭机时,乘客应遵守相关法令之规定,禁止在机场内摄影,若您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请洽询机场服务人员。

特别服务需求及应备条件说明
乘客于搭乘本公司航班之搭机过程中,如搭机人本人或是同行乘客中有需要本公司服务人员特别提供服务协助或需特别照顾时,请您于预订机位及于机场划位报到时,向本公司服务人员提出您的服务需求。 部分特别服务受限于相关法令规定及飞航安全之限制要求,仅能在有限的条件限制下提供服务协助,敬请搭机旅客于搭机前能事先预订机位并提出您的服务需求,以便我们为您保留该班次的服务名额。若遇该飞航班次服务名额额满时,服务人员将协请您改订其它航班。

相关服务请参考下列项目说明,并请您在预定机位时向服务人员洽询更详细的服务说明,谢谢。

一、座位安排限制说明
1) 为确保航机飞行中的乘客安全及提供适当的紧急逃生协助,每一航班中无人陪同之需求特殊协助旅客人数,将依该班次航班空服人员人数及航机装备等条件因素受到限制。敬请搭机旅客于搭机前事先预订机位并提出您的服务需求,以便我们为您保留该班次的服务名额。
2) 为确保客舱安全及遵守民航法规的相关规定,下列标准为适合乘坐于出口座位之旅客:
A.乘客双臂、双腿有足够体能、活动力及机动性,可执行操作紧急出口,并协助机上乘客完成疏散准备。
B.大于15岁者。
C.无需在他人的协助下就能执行航空公司所赋予之义务者。
D.了解本公司所提供的各项机上安全须知有关紧急撤离之说明或组员口头指令者。
E.没有视力障碍,能顺利执行航空公司所赋予之义务者。
F.没有听力障碍,能顺利执行航空公司所赋予之义务者。
G.能适时地传递讯息给其它旅客者。
H.无需照顾幼童者或其它随行者。
I.不会因执行被赋予之义务而遭致伤害者。
3)

若乘客的座位在舱门及紧急出口旁,在航机疏散时需请乘客协助执行下列事项:
A.能辨识打开紧急出口之装置、了解打开紧急出口之说明及开启紧急出口。
B.遵守组员口头指引、手势,以协助机上旅客完成撤离准备。
C.确认逃生滑梯是否可正常使用,并协助旅客以逃生滑梯撤离。
D.评估、选择一条安全逃生路径尽速远离飞机。
4) 如果乘客因为潜在的健康因素或无协助意愿,无法提供上述协助;或因此座位无法斜躺而未能提供您长途飞行旅程中更舒适的座位休息,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划位运务人员及客舱组员,我们将为您更换座位。
5) 相关出口座位安排说明,请参阅远航国内各机场柜台之『出口座位乘客提示说明』。
二、病患服务说明
1) 基于重视搭机乘客于飞行过程中身体健康负荷考量,对于严重病患、明显身体不适或刚经历重大手术之乘客,我们将请您先获得医生检查允许搭机并开立适 航证明,在有亲属或医护人员的陪同下签妥切结书后,再经本公司机场主管人员确认无其它疑虑后协助安排搭机。
2) 陪同亲属或医护人员应具备自主行为能力,除能协助病患上/下机及紧急逃生外,并应了解病患旅客之身体状况及能提供相关突发状况发生时之协助能力。
3) 本公司机上氧气瓶设备仅提供紧急事故发生时飞航机组人员或乘客于飞行过程中发生紧急医疗需求时使用。基于相关航机设备及医疗专业等因素考量,对于于搭机过程中需使用氧气设备之病患,本公司将婉拒搭乘。
4) 基于飞行安全考量,搭机病患应可自行坐立并系扣安全带。若病患无法自行坐立并系扣安全带或有影响紧急逃生考量之情形发生时,本公司将婉拒搭乘。
5) 为确保大众公共安全及所有搭机旅客之权益,我们将婉拒患有法定传染病管制或患有严重传染病之乘客搭机(如开放式肺结核病患)。

三、需使用担架之旅客
本公司国内航线,因班机派遣紧凑,故不提供此项服务。国际航线相关服务请于订位时洽询服务人员,以便为您提供更详细之服务说明。

四、需救护车协助服务说明
1) 乘客若于飞行途中发生紧急医疗状况时,我们将寻求公共医疗系统请求医疗协助,并依公共医疗系统之安排协助就医。
2) 若病患乘客于搭机前自行安排医疗救护车辆接送服务,因各机场管理作业规定不同,请您于搭机前来电洽询订位服务人员,以便为您所适当的协助与安排。

五、孕妇搭机服务说明
1) 基于搭机安全及考量于机上可提供的紧急医疗服务有限,我们参考国际航空公司的服务惯例,接受怀孕32周以内,健康且并无早产疑虑之孕妇搭机。
2) 距离预产期4~8周(怀孕33~36周)之孕妇,我们将请您于搭机前72小时内洽询主治医生妥善检查并开立孕妇适航证明及签妥乘客切结书后搭机,以确保您知悉并了解自身及胎儿的健康状况适合搭乘航机飞行。

六、 婴儿服务说明
1) 为重视新生婴儿之健康与安全,对于出生未满14天之新生婴儿,婴儿家属需持有主治医生开立之医生诊断证明并注明适合飞航搭乘,乘客家属在备妥诊断证明并签妥切结书后,本公司方受理新生婴儿之搭乘。
2) 另基于飞行安全及适当照顾等考量因素,每一位成人至多携带一名未满两岁之婴幼儿搭机。

七、特殊身心障碍旅客服务说明
持有中华民国法定身心障碍(残障)手册之身心障碍者及其监护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依法搭乘国内航线之民航班机时,可得予半票优待。身心障碍者搭机时应主动出示社会福利主管机关核发之「身心障碍(残障)手册」正本以备查验。未持有或携带法定身心障碍(残障)手册之旅客,仍应比照一般旅客购买一般性普通机票搭机。 为确保航机飞行中的乘客安全及提供适当的紧急逃生协助,每一航班可载运之特殊身心障碍旅客人数,将可能依该班次航班空服人员人数及航机装备等条件因素受到限制。敬请搭机旅客于搭机前事先预订机位并提出您的服务需求,以便我们为您保留该班次的服务名额。若超过该班次可允许之载客人数限制时,我们将尽可能协助您改搭乘其它航班。

八、听觉障碍旅客服务说明
1) 无人陪同之听觉障碍旅客将受到载运人数之管制限制,建请乘客于搭机前先完成订位手续。
2) 乘客在完成相关程序后,无人陪同之听觉障碍旅客可依旅客所提出的服务需求,由本公司安排专人协助搭机服务。

九、视觉障碍旅客服务说明
1) 携带导盲犬之乘客应依照相关规定携带「使用者证」或「导盲犬结训证书」以便作业人员查验。
2) 视觉障碍旅客携带训练合格之导盲犬搭机时,其导盲犬可免带口罩直接进入客舱搭机,唯搭机过程中导盲犬应全程系妥工作链以维系安全。
3) 依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之规定,进入金门、马祖、澎湖等地区之动物应检附检疫证明,相关规定请参阅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 。
4) 无人陪同之视觉障碍旅客将受到载运人数之管制限制,建请乘客于搭机前先完成订位手续。
5) 国际航线携带导盲犬搭机时,请乘客自行备妥相关国家所需之相关检疫证明文件。
6) 乘客在完成相关程序后,无人陪同之视觉障碍旅客将会由本公司安排专人协助搭机服务。

十、轮椅旅客服务说明
1) 本公司于机场柜台提供行动不便者免费轮椅服务,请乘客于订位及在机场划位报到时向服务人员提出协助需求,以便我们为您协助安排相关服务。
2) 自行携带轮椅之乘客,碍于客舱空间不足,乘客所自行携带之轮椅本公司将以随机拖运方式办理寄运处理。
3) 轮椅旅客服务将受到载运人数之管制限制,请乘客于搭机前先完成订位手续。

十一、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说明
1) 基于搭机安全及服务因素等考量,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适用年满5岁以上及12岁以下身心健康之孩童,本公司不接受未满5岁之儿童在无成人陪伴下单独搭机。
2) 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将受到载运人数之管制限制,建请乘客于搭机前先完成订位手续。
3) 无成人陪伴儿童之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需陪伴儿童至机场办理相关手续,并联系及确保目的地接机人员能按时接机。同时?预防航机异常状况发生,请陪同之 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应等航机起飞后再行离开。
4) 无成人陪伴儿童单独旅行之行程若涉及其它航空公司之转机航班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应于搭机前确认其后段转机之航班机位、旅行证件等均符合要求后再行搭乘。

十二、嫌(人)犯搭机服务说明
1) 公务人员执行押解嫌(人)犯搭机时,应于搭机前主动了解交通部所颁发之「受戒护人员搭机作业处理程序」,并在备妥相关文件及符合其管理规范(含本公司相关作业规范)之要求后再执行押解作业。
2) 受戒护人员搭机前,解送单位应填制「受戒护人员搭机申请表」,并由申请解送单位(主管)于申请表上签章。如申请单位无法于申请表上签章时,应出具正式公文及「受戒护人员搭机申请表」,在所预订搭乘航班起飞24小时前,送达航空公司评估办理。(特殊状况经与本公司协调同意者可不受24小时前之时间限制)
3) 对于未备妥相关文件资料、超过本公司同意载运之规范要求、经订位中心或机场主管判定其押解作业有危害飞航安全疑虑等上述任一事项时,本公司依法有权拒绝载运。

相关作业程序及本公司载运之规范要求,请洽询订位中心或各机场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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